根據《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》規定及有關文件精神,結合在北京舉辦的2020年浙江省高層次人才洽談會工作部署,浙江工商大學決定在北京高層次人才洽談會現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?,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 一、招聘單位 浙江工商大學:浙江省屬公益二類事業單位,預算形式為財政適當補助,是一所以經濟學、管理學學科為主,法學、工學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浙江省重點建設高校。學校位于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。 二、招聘崗位及條件 (一)需求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輔導員崗位共17人,為專業技術崗位。具體定崗部門由學校統籌安排。 (二)招聘對象范圍 根據浙江省(北京)高層次人才洽談會活動特點,本次招聘主要面向北京及周邊地區(辦學地在浙江省的除外)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、2021年應屆畢業生,以及海外留學人員(回國時間最長不超過1年,即2019年11月后回國)。 (三)報名基本條件 1、應聘人員應符合《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》和招聘單位明確參照執行的有關規定條件; 2、能在2021年3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學歷和碩士及以上學位,并具備2021年3月31日前正式報到的條件; 3、中共黨員,年齡一般要求在30周歲及以下(1989年11月21日后出生),具有博士學位的,可以適當放寬年齡要求,但不超過35周歲(1984年11月21日后出生)。 (四)優選條件 當應聘人數超過招聘單位可接納的面試人數上限時,我校將結合下列優選條件綜合考慮,優先列入面試對象: 1、具有來招聘單位工作的強烈意愿,愿意在崗位或專線持續工作至少6年; 2、曾擔任過校、院(系)、班級(黨團支部)主要學生干部,或有共青團工作經驗; 3、計算機應用能力突出,或具有其他特長、技能,且與應聘崗位相匹配的; 4、馬克思主義理論類或與我校主要專業設置一致。 (五)崗位待遇 招聘崗位性質為事業單位報備員額內用人,實行聘用制管理。受聘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關工資福利待遇。 三、招聘程序與辦法 (一)報名和資格審查 1、報名?!?020年浙江—北京高層次人才洽談會”將于2020年11月21日(周六)在北京友誼賓館舉行。本次考試報名全部采用招聘會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,不接受其他形式報名。報名時間:招聘會開始至當天中午12:00結束。應聘人員現場提交《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(一)》(見附件,另附近期二寸彩照一張,請盡量提前填寫,也可現場索要)及個人簡歷、就業推薦表復印件、主要學生干部證明和黨員證明等材料。 2、資格審查。招聘單位將于招聘會現場進行初選、初面,初選、初面中根據“優選條件”著重評估學習、實踐經歷及與崗位的匹配程度、多崗位適應能力。初選、初面合格后領取面試順序牌,參加面試。 考慮到現場招聘的不確定性,按最高1:3的比例控制崗位初選合格參加面試人數,如符合條件的人數達到人數上限,招聘單位保留不再接受其他人員報名的權利。初選合格人數不足1:2時,招聘單位可酌情核減招聘人數。入圍面試名單在資格初選后告知應聘者。 (二)考試 考試采用面試形式。面試時間、地點以及相關安排將在資格初選后告知應聘者。具體地點及時間安排以現場公布的信息為準。 面試采用雙向交流和答辯方式,內容主要為崗位工作綜合知識和高校行政工作知識,考查要素主要為崗位認知和儀容儀態、口頭表達、溝通協調、應急管理、心理素質等綜合性能力和素質。 根據面試結果從高到低,將按照招聘崗位數1:1比例確定入圍體檢、考核對象。入圍人員名單將于7日內在浙江工商大學人才招聘網站公布。 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為60分,低于該成績者,不能入圍下一環節。 (三)體檢、考察 體檢、考察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環節的辦法進行,以招聘單位認定意見為準,體檢費用自理。因應聘人員本人原因或對方單位堅持不予配合,導致在考核期內無法進行有效考核的,按不宜聘用認定。 (四)公示和聘用 經體檢、考察均合格的人員,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人員,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。公示期滿,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的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,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。 聘用人員與聘用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,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。試用期滿后,考核合格者,予以正式聘用;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。 (五)其他 1.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、聘用資格,或體檢、考察中出現不合格者,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。需要遞補的,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。 2.聘用人員必須在部門規定的時間內正式入職。逾期不能入職的,或在規定的時間內與招聘單位協商不成,無法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的,招聘單位有權不予保留聘用資格。 四、紀律、監督與咨詢 (一)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,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: 1.浙江工商大學人才招聘網站(http://hr.zjgsu.edu.cn/,“招聘公告”欄目)。 2.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(http://rlsbt.zj.gov.cn,事業單位招聘)。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招聘單位網站公布,請應聘者自行留意。 (二)對應聘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,按照《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》(人社部令第35號)執行。 (三)應聘人員參加考試,必須嚴格遵循本次招聘考試相關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。 (四)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,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監督機構反映,以便及時研究處理。 監督電話:0571-28877069 (浙江工商大學紀委) (五)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,請向招聘部門直接咨詢。
|